返回首页 | 学校概况 | 校园动态 | 校园生活 | 招生就业 | 网上报名 | 关于我们 |  
  校园新闻 | 教育新闻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校园动态 - 政策法规
高标准、高起点、高层次、高水平
国家出台系列政策扶持发展职业教育

一、“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1000所示范性中职学校和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

每个市(地)都要重点建设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市、区)都要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

二、技能型人才将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尊重

2005年10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定期开展全国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

三、对职校实习生支付报酬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

四、职校毕业生参加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可免除理论考核

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加强学历教育考核与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的衔接,发挥职业学校在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的作用,是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五、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要进一步完善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职业的准入办法。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

六、设立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扶助基金

《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中提出:各地要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制度,可采用教育券、贷学金、助学金、奖学金等办法,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助学帮助。国家和地方扶贫资金要安排一部分用于资助农村贫困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辽宁省政府已设立500万元扶困助学专项经费,帮助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目前全省各市已筹集资金近3000万元用于扶助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

七、我国2006 年起上调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

我国从2006年起上调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主要用于职业学校实验实习设备的更新和办学条件的改善。

 

Copyright 2006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版权所有


地址:南校区(原二职专):丹东市振兴区沿江景观路63号(原鸭绿江公园后门)
 北校区(原一职专):丹东市元宝区山上街323号(新柳商业城后侧)
联系电话:南校区招生办电话:0415-2120354 0415-6988333
          北校区招生办电话:0415-2300118 0415-6922036
Email:server@ddzdzx.com.cn
制作维护:颂歌工作室 中阳电脑